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八届“行知杯”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各镇(区)教管办、各局直
发布时间:2016-03-14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各镇(区)教管办、各局直单位:
请各单位按照省陶研会通知要求,组织教师参加江苏省第八届“行知杯”优秀论文评比活动(见附件一)。
有关要求:
⒈参评作者要填写好“江苏省陶研会第八届‘行知杯’论文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二),装订在参评论文的第1页。
⒉参评作者向各单位递交参评论文的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纸质文本需打印一式两份,文章电子稿的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文章题目。
⒊评审费(每篇50元)。
⒋各单位用Excel汇总参赛论文目录(分序号、姓名、单位、标题、作者联系电话、备注共七栏);纸质稿的排序要和汇总表的目录一致;以乡镇或局直学校为单位,于4月28日前将参赛论文纸质稿及目录汇总表、文章电子稿报县教科室张怀明(haianzhm@163.com)。
⒌除电子文本外,本通知不再另发。
海安县教育局教科室
2016年3月11日
请各单位按照省陶研会通知要求,组织教师参加江苏省第八届“行知杯”优秀论文评比活动(见附件一)。
有关要求:
⒈参评作者要填写好“江苏省陶研会第八届‘行知杯’论文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二),装订在参评论文的第1页。
⒉参评作者向各单位递交参评论文的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纸质文本需打印一式两份,文章电子稿的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文章题目。
⒊评审费(每篇50元)。
⒋各单位用Excel汇总参赛论文目录(分序号、姓名、单位、标题、作者联系电话、备注共七栏);纸质稿的排序要和汇总表的目录一致;以乡镇或局直学校为单位,于4月28日前将参赛论文纸质稿及目录汇总表、文章电子稿报县教科室张怀明(haianzhm@163.com)。
⒌除电子文本外,本通知不再另发。
海安县教育局教科室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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