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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告走读生家长书

发布时间:2013-09-16 00:00:00 浏览次数: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和接送家长的安全,现就接送学生车辆的拐弯、停靠和学生的行走路线做出规定,希学生、家长根据自己所使用的交通工具,结合所附的 “接送示意图”,阅读理解相关联的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来自公路以北自己骑车和步行的学生,行至校门西侧人行横道线北端下车(不得从东侧),察看路情确认安全后推车步行过公路。高峰期有学校保安的指挥。

(二)来自公路以北由非机动车(含电瓶车)接送的学生,由东边来的在“中科星缘太阳能”门前下车、由北边水泥道来的在道口内十米左右处下车,下车后步行路径参照(一)。

(三)来自公路以南的各类车辆接送的学生和自己骑车或步行的学生,在停车场的东端或西端下车,经“学生安全通道”步行到校。

(四)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汽车接送学生或打的到校,特殊情况下使用汽车接送或打的,在加油站门口左拐弯,在家具城或程丰大厦门前下车,在停车场东端口以前返回机动车道(不得西行),学生下车后步行路径参照(三)。

接送伤残或重病学生的汽车,经门卫批准后可以进入学校。

(五)由摩托车接送的学生,驶至校门前南侧隔离带外两米左右,先拐弯将车头掉转至返回的方向,确认安全后学生下车入校,向东返回的摩托车经校门东侧人行横道线南端返回机动车道(不要进入非机动车道)。

(六)放学和下自修接学生的所有车辆,停靠点可以是:①学校门前广场标志杆以东的位置;②校门东侧的停车场上;③公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的内侧(不要堵塞道路)。

维护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环境,不仅学校和有关人员有责,而且社会和学生、家长、所有驾驶人都有责。请学生、承担接送任务的家长和相关驾驶人,共同配合校方抓好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

学校将不定期组织上路抽查,发现问题时现场对乘车学生进行教导,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来促进家长和其他驾驶人意识的强化,还将经常联系交警部门,共同整治不良秩序。

此致

敬礼    

                              

     海安县海陵中学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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