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13-14学年度)
发布时间:2014-01-13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海安县海陵中学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材
料
汇
编
序号 | 名 称 |
1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 |
2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承诺责任书 |
3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序时进度安排 |
4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
二〇一四年一月
海陵中学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修 订)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以制度建设和社会监督为保障,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主要依据,对学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基础性发展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有效协调对学生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与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发展性原则。正确处理好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的关系,使评价活动成为引导学生主动发展的过程。
3.导向性原则。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教育观念、质量观念、教育教学行为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4.多元性原则。坚持评价活动的多方参与和评价方式的多样结合,使评价过程成为学习交流、反思改进的重要途径。
5.客观性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评价活动的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指标内容
根据《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确定一级指标六项内容、二级指标十五项内容、三级指标二十项内容(见下表)。
四、方式方法
评价时应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通过观察、访谈、活动展示、作品呈现、检测和查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式,根据本《方案》和《细则》的要求组织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和教师集体评价,并综合其评价结果。
1.学校每学期评价一次,每学年合成一次,初中毕业时再合成一次。
2.等级合成方法(此过程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1)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两项评价指标的等级汇总方法:
师评等级为合格,且自评等级和互评等级中至少有一个为合格,则学期总评等级为合格;
两学期等级均合格,学年总评等级为合格;
九年级等级合格且七年级、八年级至少有一个年级等级为合格,毕业总评等级为合格。
(2)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四项评价指标的等级合成方法:
计算机设置自评、互评、师评的等级赋值为:A=4、B=3、C=2、D=1;按照下列公式分别计算学期、学年和毕业各项等级值,并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方法确定等级。
学期各项等级值=师评等级值×60%+互评等级值×30%+自评等级值×10%
学年各项等级值=第一学期评价等级值×40%+第二学期评价等级值×60%
毕业评价各项等级值 N=Qn×20%+Bn×30%+Jn×50%(备注:Qn、Bn、Jn分别为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学年等级分值。)
五、评价程序(以下各项按操作先后顺序排列)
1.学生自评
学生自评由班主任通过组织班会等形式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应当向学生讲清评价的意义、方法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要求。学生自评以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在小组内介绍和展示自己本学期内在各个方面的实证表现,提出自评的等级。
2.学生互评
在自评的基础上,学生互评由班主任通过组织班会等形式进行。小组成员充分发扬民主,在全面交流各自的实际表现、认真听取各自的评价诉求、展示有关实证材料后,客观公正地为其他成员逐一作出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3.教师集体评价
班级教师评价小组根据每位学生的实际表现和佐证材料,经充分讨论后对每一位学生进行评价。对存在争议的评价,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裁决。
4.初定评价等级,草拟学生评语
计算机根据学生自评、互评、师评自动合成六项一级指标评价等级。班主任根据评价等级和学生的日常表现、特点、特长、发展潜能等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
5.撰写评价报告,审核报送评价结果
班级教师评价小组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评价等级,形成评语定稿,撰写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评价等级须告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并允许其申诉。评价结果由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校评价委员会核准后,班主任将评价结果记入《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校长须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上签字。学校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学校上报”功能完成全校评价结果的报送工作,评价结果一经上传,学校不得更改。
六、结果使用
1.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2.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
3.作为对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与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机构
1.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主 任:田玉龙
副 主 任:奚 斌 丁义国 吴守炀 周荣凤 许秀群
成 员: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年级部主任、学生代表(兼顾年级)、家长代表(兼顾年级)
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工作程序;
(2)将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报送海安县教育局中教科;
(3)审核并认定本校各评价小组成员;
(4)对学校综评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对本校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
(6)审定评价结果。
2.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余 红(初一年级) 章永华(初二年级) 王宝龙(初三年级)
成员:周广美 周海燕 姚美华 王爱萍 顾 进 张德云 仇 建
王 艳 李 燕
评价工作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并制定每学期的评价操作方案,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审批;
(2)审定各年级、各班级报送的学期、学年学生综合评价分组名单;
(3)全面、具体指导各年级、各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4)负责综评结果的收缴与审核,再提交评价委员会审批;
(5)负责综评信息平台的维护管理、使用与保密,并及时上报评价结果。
3.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班级评价小组
(1)教师评价小组
工作职责:根据教师各自身份,对班级每一个学生的相关指标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2)学生评价小组
组成人员:由电脑网上将学生随机分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每班10个小组),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同学为小组组长。
工作职责:在每一个成员都进行自我介绍和成果展示后,对本学生评价小组内每一个成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4.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工作小组
组 长:田玉龙
副组长:奚 斌 丁义国 吴守炀 周荣凤 许秀群
成 员:中层以上干部 年级部主任 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 学生代表 家长代表
职 责:监控评价过程,接受咨询,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录入安排
注:学生自评、互评及师评时间为初三年级元月14日下午1、2节,初一、初二年级为元月21日上午1、2节。
工作人员分工
1.基础数据处理:王艳负责。
2.测评软件下载:王艳负责。
3.测评软件安装:盛海彬负责。
4.三个机房联网:盛海彬负责。
5.软件里面的班主任注册:王艳负责。
6.学生分组:王艳负责。
7.综评数据录入:朱宝银、薛翔、陈燃、丰建国负责。
8.数据修改、结果打印、名单公示:初一薛翔负责,初二丰建国负责,初三朱宝银负责。
9.材料收缴归档:周广美 姚美华 顾进 李燕负责。
注:后继班级的上机时间可按序时进度由机房提前5分钟通知班主任,确保无缝连接,不能按时到达机房的班级,安排到最后一个批次之后录入。
八、保障制度
1.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学校要做好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培训工作,帮助他们充分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和作用,掌握评价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评价工作的质量。
2.建立诚信责任制度。校长必须与学校评价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中的每一位成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记录。
学校负责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在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引导家长协助学校与学生做好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干扰学校正常的评价工作。
一级指标评价为A等级者,必须在《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中列出“标志性成果”目录,在学生成长记录袋中提供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确认的配套佐证材料。学生成长记录袋中的材料和信用记录是中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当事人(单位),招生学校有权审查有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权取消提供虚假材料并产生不良影响的考生的录取资格。
3.建立公示制度。学校评价委员会和各班级评价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使用等,应在开展评价工作一个月前向学生、家长、教师公示。凡取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
4.建立举报、申诉和仲裁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对于评价过程中影响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应以书面形式首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举报或申诉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被评价为不合格或D等级的须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允许其申诉。如果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县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最终认定。
5.建立监督评估制度。
学校要在每学期初召开家长会,学习、宣传相关文件,建立家校联动平台。评价过程中,要与家长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及时发布学校开展评价工作的真实信息。学期末的评价应邀请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进行监督。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评价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并按学期将评价总结与改进措施报主管部门。
6.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评价活动要严格按照《方案》与《细则》的要求进行。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评价等级,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执行。
九、注意事项
1.正确把握激励学生发展与客观评价的关系。
引导、激励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要坚持实事求是,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亲切、中肯,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健康发展的期盼。
2.对“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作出“不合格”的等级评价,要极其慎重。
3.加强评价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学校要及时为每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学生成长记录袋由学校建档保存三年。要加强评价系统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严格使用权限,防止系统密码失管失控,确保评价系统安全运转。要保持评价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确需调整的应做好交接工作,涉及评价信息交接的工作必须有正规的交接手续。要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保障评价系统的建设与投入,重视评价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确保系统稳定、网络畅通和运行正常。要重视信息安全,对于私自更改评价结果、泄露学生隐私(含不合格或D等级学生名单)、恶意破坏评价系统以及不利于维护学生团结和师生和谐关系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4.转学、休学、往届生等特殊情况学生的评价。
转学的学生,须由转出学校提供《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连同学生档案资料密封后,交转入学校。休学的学生,休学期间不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要防止对休(复)学学生的漏评和重评。
对伤、病、残学生的评价按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往届生有毕业评价成绩的,三年内有效;没有毕业评价成绩的,由原毕业学校和社区(村委会)提供一级指标的相关行为表现证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评价等级通常认定为合格,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通常认定为B或C等级。
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一)评价前
1.学习文件:各班主任必须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评价》文件,特别是评价程序、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学校召开培训会议(元月13日)
2.正确分组:
(1)办了休学手续的学生,复学前不参加评价(复学也须办理手续)。
(2)除休学生外,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私自离校或请假超过一周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及时书面报告政教处)。
(3)借读生参加所在班级评价,但评价数据须由本人送至原学校录入。
(4)学生互评小组以六至七人为宜,最少不得少于五人。
3.签订协议:因评价结果与学生升学挂钩,责任追究非常严格,故师评小组成员均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
4.提供材料:
(1)学生在海陵中学学习期间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学生提供)。
(2)三年内的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和创新发明等方面的奖励证书或考级证书的复印件(学生提供)。
(3)参加校内外活动的证明(如运动会、艺术节、手抄报制作等,学生提供)。
(4)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复印件(学生提供)。
(5)综合素质评价自我小结(学生提供)。
(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和学生体能测试结果(体育组提供)。
(7)学生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实验室提供)。
(8)学生体检结果(医务室提供)。
(9)学生任职情况(小组长以上职务,政教处、团委、年级部、班主任提供)。
(10)学生行为习惯养成评价表(班主任提供,至少三份)。
(11)学生常规考核结果(班主任提供)。
(12)本学期期中、期末及总评成绩(教导处提供)。
(13)综合素质评价草表(学生互评小组成员、教师评价小组成员、年级部审核人员和学校审批人员签字)。
(14)综评结果(打印表格)
(15)其他能证明学生素质发展的材料。
(二)评价中
1.材料上交:自评、互评、师评和评价结果等材料,各班级均必须按时装袋上交年级部主任(初一年级周广美、初二年级姚美华、初三年级顾进),年级部收齐后交档案室李燕老师存档。
2.控制比例:前两个维度中,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尽量评价为合格;后四个维度,2A2B以上的人数比例初一不突破30%,初二不突破40%,初三不突破50%(初三本学年仍执行原<细则>不突破80%)(突破的班级将进行二次评价);严格控制不合格及D级的学生数。
3.互评制约:互评结果中A级、D级和不合格均必须有书面依据。小组互评是评价的关键步骤之一,马虎不得,以学生为主体,班主任全程指导,评价结果组长和组员都必须签字。
4.师评激励:师评时对积极向上、及时改正错误以及对班集体贡献较大的学生的综评结果可以适当微调,目的是激励学生良性发展。师评结果必须得到师评小组全体成员的认可并签字,录入时要复核。
5.审核通过:审核组审核相应班级的综评材料和综评数据,并签字确认。
注意:录入时,“留级”按钮不能点击。
(三)评价后
1.打印复核:数据录入后,打印交班主任组织组长复核,组长和班主任均须签字;
2.公示告知:A级和合格均须公示,D级和不合格要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
3.上传上报:复核签字后点击“上传”,学校审核、公示后点击“上报”,至此,结果无法修改。
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诚信承诺责任状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自我设计、自我完善、自我评价的发展性机制,是对学生全面、客观评价的重要手段。为确保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精神和县教育局的要求,在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诚信的原则,切实做好评价工作。为此,学校与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签订如下诚信承诺责任状:
一、准确把握评价标准。认真学习和研究《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坚持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有机结合,与学校学生常规管理有机结合,进一步确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观点。
二、规范评价程序。严格按《方案》评价指标逐条认真评价,规范操作,准确描述,不弄虚作假,不敷衍了事。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好举报、申诉和仲裁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按《方案》所述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切实做到公平公开。认真做好评价诚信记录,并按要求进行告知和公示,切实建好学生成长档案。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海安县海陵中学 责任单位: 年级 班
学校负责人: 评价小组成员(签字):
二〇一四年元月五日
海陵中学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序时进度安排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修 订)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以制度建设和社会监督为保障,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主要依据,对学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基础性发展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有效协调对学生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与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发展性原则。正确处理好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的关系,使评价活动成为引导学生主动发展的过程。
3.导向性原则。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教育观念、质量观念、教育教学行为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4.多元性原则。坚持评价活动的多方参与和评价方式的多样结合,使评价过程成为学习交流、反思改进的重要途径。
5.客观性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评价活动的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指标内容
根据《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确定一级指标六项内容、二级指标十五项内容、三级指标二十项内容(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备 注 |
一、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 (一) 爱国情感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 1.相关活动(如:升旗仪式、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保宣传教育、国防教育、社会公益活动、廉洁文化教育等)表现的典型记载。 2.校内外遵纪守法情况记录。 3.好人好事记载(含奖励)。 4.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典型记录。 5.参与班级管理、卫生值日等活动的材料。 6.参与主题德育活动及相关德育课程的情况记录以及学生的心得体会文稿。 7.参加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的记录。 |
(二) 法纪观念 |
2.遵守法律法规 | ||
3.遵守校规校纪 | |||
(三) 行为习惯 |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 | ||
5.热爱劳动,勤俭朴素 | |||
6.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 | |||
(四) 爱护环境 |
7.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 ||
二、交流与合作 | (五) 团队精神 |
8.热爱集体,有责任感 | 1.参加集体活动的记录。 2.人际交往的典型记录。 3.为班级和他人服务的记录。 |
(六) 沟通分享 |
9.善于交流,学会分享 | ||
三、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 | (七) 学习习惯 |
10.勤思好学,讲究方法 | 1.主动学习的典型记录。 2.执行计划的典型材料。 3.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成绩。 4.各学科活动获奖证书。 5.课堂学习的典型记录。 6.完成作业情况典型记录。 7.成绩进步情况。 |
(八) 学习过程 |
11.学会学习,善于反思 | ||
(九) 学习效果 |
12.文化成绩与各科发展 | ||
四、运动与健康 | (十) 锻炼习惯与运动素养 |
13.《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与运动习惯 | 1.学生在体育与健康课上的表现及“体质健康”达标情况。 2.参加阳光体育活动情况记载。 3.各级各类体育活动及竞赛获奖证明。 4.学生锻炼习惯、健康生活方式的典型记录。 |
(十一) 身心健康 |
1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 | ||
15.青春期生理与心理 | |||
五、审美与表现 | (十二) 审美情趣 |
16.欣赏美 | 1.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堂表现及成绩。 2.参加各级各类艺术活动的获奖证明。 3.参加学生艺术社团,有活动记录。 |
(十三) 审美表现 |
17.表现美 | ||
六、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 (十四) 探究与创新 |
18.探究精神,创新能力 | 1.参加探究与创新活动的典型记录。 2.综合实践活动记录材料。 3.活动成果材料及实验操作成绩。 |
(十五) 服务与实践 |
19.劳动技术、实验操作等活动 | ||
20.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
评价时应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通过观察、访谈、活动展示、作品呈现、检测和查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式,根据本《方案》和《细则》的要求组织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和教师集体评价,并综合其评价结果。
1.学校每学期评价一次,每学年合成一次,初中毕业时再合成一次。
2.等级合成方法(此过程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1)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两项评价指标的等级汇总方法:
师评等级为合格,且自评等级和互评等级中至少有一个为合格,则学期总评等级为合格;
两学期等级均合格,学年总评等级为合格;
九年级等级合格且七年级、八年级至少有一个年级等级为合格,毕业总评等级为合格。
(2)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四项评价指标的等级合成方法:
计算机设置自评、互评、师评的等级赋值为:A=4、B=3、C=2、D=1;按照下列公式分别计算学期、学年和毕业各项等级值,并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方法确定等级。
学期各项等级值=师评等级值×60%+互评等级值×30%+自评等级值×10%
学年各项等级值=第一学期评价等级值×40%+第二学期评价等级值×60%
毕业评价各项等级值 N=Qn×20%+Bn×30%+Jn×50%(备注:Qn、Bn、Jn分别为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学年等级分值。)
五、评价程序(以下各项按操作先后顺序排列)
1.学生自评
学生自评由班主任通过组织班会等形式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应当向学生讲清评价的意义、方法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要求。学生自评以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在小组内介绍和展示自己本学期内在各个方面的实证表现,提出自评的等级。
2.学生互评
在自评的基础上,学生互评由班主任通过组织班会等形式进行。小组成员充分发扬民主,在全面交流各自的实际表现、认真听取各自的评价诉求、展示有关实证材料后,客观公正地为其他成员逐一作出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3.教师集体评价
班级教师评价小组根据每位学生的实际表现和佐证材料,经充分讨论后对每一位学生进行评价。对存在争议的评价,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裁决。
4.初定评价等级,草拟学生评语
计算机根据学生自评、互评、师评自动合成六项一级指标评价等级。班主任根据评价等级和学生的日常表现、特点、特长、发展潜能等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
5.撰写评价报告,审核报送评价结果
班级教师评价小组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评价等级,形成评语定稿,撰写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评价等级须告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并允许其申诉。评价结果由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校评价委员会核准后,班主任将评价结果记入《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校长须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上签字。学校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学校上报”功能完成全校评价结果的报送工作,评价结果一经上传,学校不得更改。
六、结果使用
1.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2.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
3.作为对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与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机构
1.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主 任:田玉龙
副 主 任:奚 斌 丁义国 吴守炀 周荣凤 许秀群
成 员: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年级部主任、学生代表(兼顾年级)、家长代表(兼顾年级)
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工作程序;
(2)将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报送海安县教育局中教科;
(3)审核并认定本校各评价小组成员;
(4)对学校综评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对本校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
(6)审定评价结果。
2.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余 红(初一年级) 章永华(初二年级) 王宝龙(初三年级)
成员:周广美 周海燕 姚美华 王爱萍 顾 进 张德云 仇 建
王 艳 李 燕
评价工作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并制定每学期的评价操作方案,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审批;
(2)审定各年级、各班级报送的学期、学年学生综合评价分组名单;
(3)全面、具体指导各年级、各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4)负责综评结果的收缴与审核,再提交评价委员会审批;
(5)负责综评信息平台的维护管理、使用与保密,并及时上报评价结果。
3.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班级评价小组
(1)教师评价小组
班级 | 班主任 | 成员1 | 成员2 | 审核组 | 班级 | 班主任 | 成员1 | 成员2 | 成员3 | 审核组 |
一1 | 范艳阳 | 陈俊仁 | 刘海涛 | 余红 | 二1 | 庞德军 | 许喜钿 | 顾为云 | 张 平 | 章永华 |
一2 | 张 虎 | 陈俊仁 | 颜平华 | 二2 | 曹宽荣 | 张志根 | 吉敏娟 | 庞德军 | ||
一3 | 李存月 | 于红香 | 薛红梅 | 二3 | 曹兆泉 | 许喜钿 | 李 荣 | 祝春琴 | ||
一4 | 崔益凤 | 杨 勇 | 王永红 | 二4 | 葛爱娟 | 顾为云 | 吉敏娟 | 祝春琴 | ||
一5 | 杭太宏 | 吴冬云 | 唐仲秀 | 周顺荣 | 二5 | 韩世红 | 谢坤志 | 韩海鹏 | 江 俊 | 王云 |
一6 | 陆 进 | 杭太宏 | 黄惠萍 | 二6 | 陆榴荣 | 黄 蔚 | 朱永兰 | 胡松蓉 | ||
一7 | 付晓玲 | 陈金龙 | 周海燕 | 二7 | 张 震 | 成映宣 | 谢坤志 | 朱永兰 | ||
一8 | 鲁万程 | 周海燕 | 周荣凤 | 二8 | 冯 晶 | 丁义国 | 韩秀琴 | 王 云 | ||
一9 | 钱 进 | 高德军 | 刘松勤 | 刘海涛 | 二9 | 袁维红 | 徐培鸿 | 卢 杰 | 胡松蓉 | 于卫军 |
一10 | 刘松勤 | 周顺荣 | 王兴泉 | 二10 | 王爱平 | 崔慧琴 | 夏 颖 | 许秀群 | ||
一11 | 周广美 | 吴小勤 | 顾峻梅 | 二11 | 吉宜红 | 郑汉华 | 邱金秀 | 江 俊 | ||
一12 | 张 凤 | 吴宗云 | 顾峻梅 | 二12 | 陈灵芝 | 江小玉 | 赵日才 | 张 震 | ||
一13 | 濮忠华 | 朱爱民 | 唐桂祥 | 吴宗云 | 二13 | 程 红 | 袁均健 | 郑汉华 | 朱小梅 | 傅士仁 |
一14 | 吴 晶 | 丁维华 | 唐桂祥 | 二14 | 姚美华 | 韩 蓄 | 谭志平 | 程 红 | ||
一15 | 严佩华 | 潘红梅 | 储祥兰 | 二15 | 刘 生 | 韩 蓄 | 于清荣 | 何 健 | ||
一16 | 杨 建 | 王 玲 | 邓小凤 | 二16 | 何 健 | 章 婷 | 杨程锦 | 朱小梅 | ||
一17 | 丁国兰 | 缪云娥 | 朱加芹 | 朱宝银 | 二17 | 仇桂萍 | 吴卫国 | 罗鸿兵 | 缪应国 | 徐修庆 |
一18 | 程龙云 | 顾兴华 | 朱加芹 | 二18 | 徐林军 | 刘艳丽 | 陆海慧 | 徐修庆 | ||
一19 | 朱冬云 | 周红萍 | 景学宏 | 二19 | 马继忠 | 王亚君 | 罗鸿兵 | 吴晓钟 | ||
一20 | 王华山 | 周红萍 | 周艳华 | 二20 | 谢晓丽 | 何 斌 | 徐海春 | 马继忠 |
班级 | 班主任 | 成员1 | 成员2 | 成员3 | 成员4 | 成员5 | 成员6 | 审核组 |
三1 | 仇 建 | 顾小莉 | 张晓波 | 宗小琴 | 吴长虹 | 陈 华 | 穆秀成 | 王宝龙 |
三2 | 刘秋桂 | 吴守炀 | 宗小琴 | 吴庆荣 | 于春来 | 陈 华 | 朱国柱 | |
三3 | 景义萍 | 朱小平 | 李海凤 | 江荣兰 | 姜同华 | 谢信华 | 崔 军 | |
三4 | 严松林 | 秦延梅 | 江荣兰 | 陈爱国 | 谢信华 | 龚恒兰 | 徐 益 | |
三5 | 乔金珍 | 洪 俊 | 杨亚平 | 吴成贵 | 张雪琴 | 徐建龙 | 陈义香 | 严安 |
三6 | 刘春林 | 李 梅 | 许素梅 | 孙锦云 | 张雪琴 | 乔金珍 | 沈 兰 | |
三7 | 袁丽君 | 戴伍梅 | 王 俊 | 王 琴 | 王 平 | 杨 军 | 何咸斌 | |
三8 | 张 萍 | 何 勇 | 王 俊 | 王 琴 | 陈克斌 | 余 红 | 赵永生 | |
三9 | 张 峻 | 魏爱凤 | 邵红梅 | 周晓芳 | 奚益华 | 崔 蓉 | 徐少卿 | 吴成贵 |
三10 | 史晓梅 | 黄鸿梅 | 杨进光 | 周晓芳 | 杨 杰 | 崔 蓉 | 李忠梅 | |
三11 | 赵 梅 | 张德云 | 包德林 | 王桂珠 | 丁健琦 | 仲小红 | 穆秀成 | |
三12 | 朱昌建 | 陈 华 | 解发云 | 于晓梅 | 丁健琦 | 仲小红 | 朱国柱 | |
三13 | 赵晓丽 | 周 超 | 夏冬梅 | 高伯俊 | 于忠荣 | 丁明星 | 崔 军 | 陈爱国 |
三14 | 高伯俊 | 王 霞 | 周国华 | 陶婉华 | 周萍萍 | 丁明星 | 徐 益 | |
三15 | 王伶岚 | 王兴和 | 徐国泉 | 苏兴兰 | 徐天健 | 毛文兰 | 沈 兰 | |
三16 | 解冬旭 | 陆华奎 | 徐国泉 | 顾 进 | 苏兴兰 | 仲卫东 | 徐少卿 | |
三17 | 骆德芳 | 李桂玲 | 杨余琴 | 刘 军 | 杨 军 | 储开辉 | 何咸斌 | 朱国柱 |
三18 | 陈瑞宝 | 周 红 | 杨余琴 | 刘 军 | 杨 军 | 仲雪芹 | 赵永生 | |
三19 | 王帮山 | 贲忠凤 | 吴永全 | 陈世梅 | 贲知江 | 许玉娟 | 吴志兰 | |
三20 | 蔡梅芳 | 涂爱芳 | 赵 俊 | 王帮山 | 周建玲 | 许玉娟 | 李忠梅 |
(2)学生评价小组
组成人员:由电脑网上将学生随机分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每班10个小组),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同学为小组组长。
工作职责:在每一个成员都进行自我介绍和成果展示后,对本学生评价小组内每一个成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4.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工作小组
组 长:田玉龙
副组长:奚 斌 丁义国 吴守炀 周荣凤 许秀群
成 员:中层以上干部 年级部主任 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 学生代表 家长代表
职 责:监控评价过程,接受咨询,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录入安排
时间 | 机房1 | 机房2 | 机房4 | |
薛翔负责 | 丰建国负责 | 陈燃负责 | ||
元月 21日 |
中午(12:30-13:20) | 二1、2 | 二3、4 | 二5、6 |
第五节课 | 二7、8 | 二9、10 | 二11、12 | |
第六节课 | 二13、14 | 二15、16 | 二17、18 | |
第七节课 | 二19、20 | |||
元月 22日 |
第一节课 | 一1、2 | 一3、4 | 一5、6 |
第二节课 | 一7、8 | 一9、10 | 一11、12 | |
第三节课 | 一13、14 | 一15、16 | 一17、18 | |
第四节课 | 一19、20 | |||
元月 23日 |
第一节课 | 三1、2 | 三3、4 | 三5、6 |
第二节课 | 三7、8 | 三9、10 | 三11、12 | |
第三节课 | 三13、14 | 三15、16 | 三17、18 | |
第四节课 | 三19、20 |
工作人员分工
1.基础数据处理:王艳负责。
2.测评软件下载:王艳负责。
3.测评软件安装:盛海彬负责。
4.三个机房联网:盛海彬负责。
5.软件里面的班主任注册:王艳负责。
6.学生分组:王艳负责。
7.综评数据录入:朱宝银、薛翔、陈燃、丰建国负责。
8.数据修改、结果打印、名单公示:初一薛翔负责,初二丰建国负责,初三朱宝银负责。
9.材料收缴归档:周广美 姚美华 顾进 李燕负责。
注:后继班级的上机时间可按序时进度由机房提前5分钟通知班主任,确保无缝连接,不能按时到达机房的班级,安排到最后一个批次之后录入。
八、保障制度
1.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学校要做好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培训工作,帮助他们充分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和作用,掌握评价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评价工作的质量。
2.建立诚信责任制度。校长必须与学校评价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中的每一位成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记录。
学校负责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在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引导家长协助学校与学生做好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干扰学校正常的评价工作。
一级指标评价为A等级者,必须在《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中列出“标志性成果”目录,在学生成长记录袋中提供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确认的配套佐证材料。学生成长记录袋中的材料和信用记录是中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当事人(单位),招生学校有权审查有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权取消提供虚假材料并产生不良影响的考生的录取资格。
3.建立公示制度。学校评价委员会和各班级评价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使用等,应在开展评价工作一个月前向学生、家长、教师公示。凡取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
4.建立举报、申诉和仲裁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对于评价过程中影响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应以书面形式首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举报或申诉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被评价为不合格或D等级的须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允许其申诉。如果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县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最终认定。
5.建立监督评估制度。
学校要在每学期初召开家长会,学习、宣传相关文件,建立家校联动平台。评价过程中,要与家长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及时发布学校开展评价工作的真实信息。学期末的评价应邀请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进行监督。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评价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并按学期将评价总结与改进措施报主管部门。
6.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评价活动要严格按照《方案》与《细则》的要求进行。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评价等级,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执行。
九、注意事项
1.正确把握激励学生发展与客观评价的关系。
引导、激励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要坚持实事求是,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亲切、中肯,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健康发展的期盼。
2.对“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作出“不合格”的等级评价,要极其慎重。
3.加强评价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学校要及时为每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学生成长记录袋由学校建档保存三年。要加强评价系统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严格使用权限,防止系统密码失管失控,确保评价系统安全运转。要保持评价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确需调整的应做好交接工作,涉及评价信息交接的工作必须有正规的交接手续。要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保障评价系统的建设与投入,重视评价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确保系统稳定、网络畅通和运行正常。要重视信息安全,对于私自更改评价结果、泄露学生隐私(含不合格或D等级学生名单)、恶意破坏评价系统以及不利于维护学生团结和师生和谐关系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4.转学、休学、往届生等特殊情况学生的评价。
转学的学生,须由转出学校提供《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连同学生档案资料密封后,交转入学校。休学的学生,休学期间不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要防止对休(复)学学生的漏评和重评。
对伤、病、残学生的评价按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往届生有毕业评价成绩的,三年内有效;没有毕业评价成绩的,由原毕业学校和社区(村委会)提供一级指标的相关行为表现证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评价等级通常认定为合格,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通常认定为B或C等级。
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一)评价前
1.学习文件:各班主任必须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评价》文件,特别是评价程序、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学校召开培训会议(元月13日)
2.正确分组:
(1)办了休学手续的学生,复学前不参加评价(复学也须办理手续)。
(2)除休学生外,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私自离校或请假超过一周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及时书面报告政教处)。
(3)借读生参加所在班级评价,但评价数据须由本人送至原学校录入。
(4)学生互评小组以六至七人为宜,最少不得少于五人。
3.签订协议:因评价结果与学生升学挂钩,责任追究非常严格,故师评小组成员均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
4.提供材料:
(1)学生在海陵中学学习期间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学生提供)。
(2)三年内的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和创新发明等方面的奖励证书或考级证书的复印件(学生提供)。
(3)参加校内外活动的证明(如运动会、艺术节、手抄报制作等,学生提供)。
(4)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复印件(学生提供)。
(5)综合素质评价自我小结(学生提供)。
(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和学生体能测试结果(体育组提供)。
(7)学生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实验室提供)。
(8)学生体检结果(医务室提供)。
(9)学生任职情况(小组长以上职务,政教处、团委、年级部、班主任提供)。
(10)学生行为习惯养成评价表(班主任提供,至少三份)。
(11)学生常规考核结果(班主任提供)。
(12)本学期期中、期末及总评成绩(教导处提供)。
(13)综合素质评价草表(学生互评小组成员、教师评价小组成员、年级部审核人员和学校审批人员签字)。
(14)综评结果(打印表格)
(15)其他能证明学生素质发展的材料。
(二)评价中
1.材料上交:自评、互评、师评和评价结果等材料,各班级均必须按时装袋上交年级部主任(初一年级周广美、初二年级姚美华、初三年级顾进),年级部收齐后交档案室李燕老师存档。
2.控制比例:前两个维度中,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尽量评价为合格;后四个维度,2A2B以上的人数比例初一不突破30%,初二不突破40%,初三不突破50%(初三本学年仍执行原<细则>不突破80%)(突破的班级将进行二次评价);严格控制不合格及D级的学生数。
3.互评制约:互评结果中A级、D级和不合格均必须有书面依据。小组互评是评价的关键步骤之一,马虎不得,以学生为主体,班主任全程指导,评价结果组长和组员都必须签字。
4.师评激励:师评时对积极向上、及时改正错误以及对班集体贡献较大的学生的综评结果可以适当微调,目的是激励学生良性发展。师评结果必须得到师评小组全体成员的认可并签字,录入时要复核。
5.审核通过:审核组审核相应班级的综评材料和综评数据,并签字确认。
注意:录入时,“留级”按钮不能点击。
(三)评价后
1.打印复核:数据录入后,打印交班主任组织组长复核,组长和班主任均须签字;
2.公示告知:A级和合格均须公示,D级和不合格要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
3.上传上报:复核签字后点击“上传”,学校审核、公示后点击“上报”,至此,结果无法修改。
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诚信承诺责任状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自我设计、自我完善、自我评价的发展性机制,是对学生全面、客观评价的重要手段。为确保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精神和县教育局的要求,在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诚信的原则,切实做好评价工作。为此,学校与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签订如下诚信承诺责任状:
一、准确把握评价标准。认真学习和研究《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坚持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有机结合,与学校学生常规管理有机结合,进一步确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观点。
二、规范评价程序。严格按《方案》评价指标逐条认真评价,规范操作,准确描述,不弄虚作假,不敷衍了事。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好举报、申诉和仲裁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按《方案》所述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切实做到公平公开。认真做好评价诚信记录,并按要求进行告知和公示,切实建好学生成长档案。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海安县海陵中学 责任单位: 年级 班
学校负责人: 评价小组成员(签字):
二〇一四年元月五日
海陵中学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序时进度安排
- 学校召开综评委员会成员、监察工作小组成员、评定工作小组成员、教师评价小组成员等人员的培训会议。(元月13日)
- 初三年级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元月14日)
- 初一、初二年级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元月21日上午)
- 初二年级学生、班主任上机输入评价数据。(元月21日下午)
- 初一年级学生、班主任上机输入评价数据。(元月22日上午)
- 初三年级学生、班主任上机输入评价数据。(元月23日上午)
- 微机组老师汇总数据,打印学生评价结果。(下学期开学前)
- 学生评价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家长申诉(下学期开学第一周)
- 学校上传数据,综评工作结束(下学期开学第二周)。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班级: 姓名: 互评小组组长: 班主任: 年 月 日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价细则 | 标志性成果 (典型记录) |
自 评 |
互 评 |
师 评 |
一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
(一) 爱国 情感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 ⑴热爱祖国,会唱国歌,理解国歌的内容和国旗、国徽的涵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教育活动;热爱家乡,初步了解家乡的风土人情; ⑵热爱社会主义,初步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荣历史与丰功伟绩,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⑶对祖国和人民有责任感,勇于与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国家安全、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 ⑷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达到3项为合格,少于3项为不合格) |
||||
(二) 法纪 观念 |
2.遵守法律法规 | ⑴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等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反对迷信,拒绝毒品,抵制邪教,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能见义勇为; ⑷不看淫秽信息影像,文明上网,慎重交友;不涉足网吧、游戏机房等未成年人不宜活动的场所。 (被司法机关确认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为不合格) |
|||||
3.遵守校规校纪 | ⑴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规校纪; ⑵遵守学校作息制度; ⑶待人友善,不打架,不骂人,不欺侮同学; ⑷能抵制不良诱惑,不赌博,不将黑发染成其它颜色。 (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评价时段未被撤销的为不合格) |
||||||
(三) 行为 习惯 |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 | ⑴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吸烟、不喝酒; ⑵有安全意识,初步了解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常识,无安全责任事故。 (任意1项达不到即为不合格) |
|||||
5.热爱劳动,勤俭朴素 | ⑴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纸张,不浪费粮食; ⑵生活朴素,不攀比; ⑶完成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任意1项达不到即为不合格) |
||||||
6.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 | ⑴诚实守信,正直公道,言行一致,不恶意说谎,不弄虚作假,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⑵为人善良,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懂得感恩,能主动关心和帮助他人; ⑶穿戴整洁、举止文明,能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无故打扰他人。 (任意1项达不到即为不合格) |
||||||
(四) 爱护 环境 |
7.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 ⑴了解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并有一定的见解; ⑵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等组织的环境教育活动和环保实践活动,树立节能环保的意识,掌握保护环境的基本方法; ⑶爱护动物和自然环境; ⑷讲究卫生,不乱扔废弃物,做到垃圾分类处理。 (达3项及以上为合格,少于3项为不合格) |
|||||
二 交流与合作 |
(五) 团队 精神 |
8.热爱集体,有责任感 | ⑴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珍惜集体荣誉; ⑵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勇于担责,知错就改,能主动承担因自身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⑶团结同学,乐于合作。 (达3项为合格,有任意1项达不到为不合格) |
||||
(六) 沟通 分享 |
9.善于交流,学会分享 | ⑴在集体活动中主动参与交流,发表自己的见解; ⑵耐心倾听,尊重他人发言; ⑶欣赏他人,乐于分享,为人宽容。 (达3项为合格,有任意1项达不到为不合格) |
|||||
三 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 |
(七) 学习 习惯 |
10.勤思好学,讲究方法。 | ⑴学习态度端正,有明确的学习目标,有可行的学习计划; ⑵讲究学习方法,学习勤奋,善于思考,有主动请教的习惯; ⑶有良好的阅读习惯,每学期阅读量不少于40万字。 (达3项为A;达2项为B;达1项为C;无1项达到为D) |
||||
(八) 学习 过程 |
11.学会学习,善于反思。 | ⑴课前预习,能发现不懂的问题; ⑵上课注意力集中,课堂检测反馈效果良好; ⑶课后及时复习,认真完成作业; ⑷能及时总结一段时间的学习情况,并采取合理的改进措施。 (达4项为A;达3项为B;达1项为C;无1项达到为D) |
|||||
(九) 学习 效果 |
12.文化成绩与各科发展。 | ⑴半数以上学科成绩优秀,且无不合格学科为A; ⑵半数以上学科成绩良好,且无不合格学科为B; ⑶半数以上学科成绩合格为C; ⑷半数以上学科成绩不合格为D。 (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政治、历史、生物;“半数以上”指四门学科,全科得A率不超过35%) |
|||||
四 运动与健康 |
(十)锻炼习惯与运动素养 | 13.《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与运动习惯 | ⑴认真上好体育与健康课,且考查成绩达合格以上; ⑵有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每天参加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⑶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掌握情况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 ⑷在年级、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奖。 (达3项为A;达2项为B;达1项为C;无1项达到为D) |
||||
(十一) 身心 健康 |
1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 | 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良好级为A; ⑵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合格为B; ⑶因身体原因未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但学习态度认真为C; ⑷无特殊原因未参加测试者或测试不合格者为D。 |
|||||
15.青春期生理与心理 | ⑴能掌握青春期生理基本知识; ⑵能正确认识和对待与异性之间的关系,能妥善应对青春期的心理困惑; ⑶自信、自尊、自强、自律,阳光向上,能正确对待个人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挫折。 (达3项为A;达2项为B;达1项为C;无1项达到为D) |
||||||
五 审美与表现 |
(十二) 审美 情趣 |
16.欣赏美 | ⑴热爱艺术,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⑵认真上好艺术课,并达到规定课时; ⑶对艺术作品有一定的认知和欣赏能力。 (达3项为A;达2项为B;达1项为C;无1项达到为D) |
||||
(十三) 审美 表现 |
17.表现美 | ⑴积极参加班级、年级、学校艺术社团活动,且每学期不少于4次; ⑵音乐、美术考查成绩均达到良好或一项优秀另一项在合格以上; ⑶至少掌握一项艺术技能并积极参加年级、学校及以上艺术比赛或展示活动。 (达3项为A;达2项为B;达1项为C;无1项达到为D) |
|||||
六 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
(十四)探究与创新 | 18.探究精神,创新能力 | ⑴有好奇心求知欲,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形成研究性成果(每学期不少于一项); ⑵积极参加年级、学校及以上单位组织的科技类活动或相关社团活动(如科技节、科普比赛和科技社团等,每学期不少于2次); ⑶有创新点子被采用或有小发明、小创造等获得年级、学校及以上表彰; ⑷能主动将自己的新发现与同学分享,并形成创新设计案例、创新小论文等文字材料。 (达3项为A;达2项为B;达1项为C;无1项达到为D) |
||||
(十五)服务与实践 | 19.劳动技术、实验操作等活动 | ⑴各年级应开设的理化生实验课程操作考核优秀; ⑵劳动技术课程考查合格; ⑶信息技术课程考查合格; ⑷在年级、学校及以上单位组织的相关比赛中获奖。 (达4项为A;达3项为B;达2项为C;少于2项为D) |
|||||
20.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 ⑴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社区服务活动; ⑵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 ⑶在学校及以上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受到表彰或被评为优秀。 (达3项为A;达2项为B;达1项为C;无1项达到为D) |
海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说明
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六项一级指标中一、二项采用“合格”与“不合格”的评价,三四五六项采用A、B、C、D等级评价,根据学生自评、互评、师评的结果,再由计算机根据各项的权重,自动生成6项指标的最终结果。
一.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标准分为二级指标(一)-(四)共4项,三级指标1-7共7项。
达到三级指标5项合格及以上且含第1、2、3项关键指标,该一级指标定为合格。
二.交流与合作
“交流与合作” 评价标准分为二级指标(五)-(六)共2项,三级指标8-9共2项。
其中第8项为关键指标,该指标为合格,该一级指标才能为合格。
三.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
“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 评价标准分为二级指标(七)-(九)共3项,三级指标10-12共3项。
其中第12项“文化成绩与各科发展”为关键指标,该指标为A,该一级指标才能为A。
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政治、历史、生物;“半数以上”指四门学科以上,全科得A率不超过35%,若“半数以上学科成绩优秀,且无不合格学科”人数超过35%,则X=N+(N-1)+(N-2)+……+(N-Y),X为全科得A率不超过35%的人数,N为全科成绩优秀人数,N-Y为“半数以上学科成绩优秀,且无不合格学科”的最低学科数;若N已超过35%,则按主要考试学科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四.运动与健康
“运动与健康” 评价标准分为二级指标(十)-(十一)共2项,三级指标13-15共3项。
其中第14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 为关键指标,该指标为A,该一级指标才能为A。
五.审美与表现
“审美与表现” 评价标准分为二级指标(十二)-(十三)共2项,三级指标16-17共2项。
其中第17项“表现美”为关键指标,该指标为A,该一级指标才能为A。
六.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评价标准分为二级指标(十四)-(十五)共2项,三级指标18-20共3项。
第18、19项为关键指标,该2项指标为A,该一级指标才能为A。
说明:
学生在文学、科学、体育、艺术等领域有突出爱好和发展潜能,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有关活动中获得奖励,则相应的一级评价指标可以认定为A等级。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