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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陵中学领导陪餐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2 00:00:00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用餐营养,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由学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组成,统一安排,按时进入餐厅进行陪餐。

2、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领餐,首先检查食品卫生、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食品必须与学生食品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方可让学生食用并负责对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台账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学生用餐的安全和营养。

3、陪餐人员应高度负责,当班人员如因故不能到班的,要安排其他领导代班。

4、未经校长批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餐厅陪餐。

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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