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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建设

海陵中学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06 00:00:0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和行风建设,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巩固深化前一阶段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打造一支具有正确政治信念、良好道德品质和高尚思想境界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省市纪委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相关会议精神和海教发【2018】8号文件关于印发《海安县教育系统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教师中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为核心,着力解决当前教师队伍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弘扬高尚师德,践行师德规范,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为人师表、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切实做到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海陵中学师德师风巡查组,全面负责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1.有偿补课问题;
2.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3.工作日中午饮酒、酒驾、涉赌、涉黄问题;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问题;
5.在培训机构兼职取酬问题;
6.有偿招生问题;
7.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18年3月开始至12月结束。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教育宣传、集中整治、总结评价三个阶段进行。
(一)教育宣传阶段(2018年3月)
1.学习教育
    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教监[2014]4号)等有关文件,切实理解本次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召开师德师风学习交流会、组织师德师风法纪法规知识竞赛、撰写师德师风学习体会文章等途径,引导教师进一步认识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法纪法规意识,规范从教行为。
2.自查自纠
    学校通过教师个人自查、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社会有关方面协查,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设立师德监督信箱、校长信箱、师德监督电话等形式,广泛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征询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周密排查在职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工作,提出常态化的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的,需向学校报备,填写《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备案表》,学校填写《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汇总表》,并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承诺书》。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并将承诺内容以告家长书的形式下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1月)
1.建立平台。设立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并在学校大门外和校园网首页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同时,发放并回收《海安县教育系统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告家长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常态督查。成立专项整治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排定督查表,明确巡访时间、巡访人员和巡访区域;要常态化做好约谈工作,填写好《师德师风谈心谈话记载表》。认真开展师德师风考评工作,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正面导向作用。
3.责任追究。在职教师发生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还将依据市教育局、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作出相应处理。
(三)总结评价阶段(2018年12月)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县局要求,完成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年中小结和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年度小结。
    认真整理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台账资料,切实做到履职留痕。将专项整治活动分类整理形成系列档案资料,迎接县局检查。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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