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推荐生推荐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29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省海中“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三项达A级,其余一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1A1B(含1A1B)以上。
(3)属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读。
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二项达A级,其余二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2B级(含2B)以上。
(3)属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读。
三、推荐名额
等南通市教育局公布各县市招生计划后再另行通知。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各初中学校须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推荐生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荐委员会”),负责择优推荐“推荐生”工作。
推荐委员会必须包括初三班主任和政教、教导、工会、纪检等方面的人员,还要邀请家长代表、行风监督员参与。
推荐委员会负责制订工作方案,规范推荐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生质量。各校制订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在规定的时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要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单等方式让初三学生家长知晓。
各初中学校推荐委员会名单和具体工作方案经公示后须于5月6日前报海安市教体局中教科。
(二)省海中“推荐生”报名、推荐、测试等工作程序
1.各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在符合“推荐生”必备条件并自愿申请“推荐生”的学生中,依据三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等)学业水平状况,按省海中计划数的3.2倍确定“推荐生”候选人的“入围”人选。其中三年学业水平权重是:初一10%,初二10%,初三80%(初一、初二阶段均以学年末测试成绩为依据,初三上学期期末和初三调研考试成绩各占40%)。
学校推荐必须与考生申请相结合。各初中在推荐过程中,如出现推荐指标未用足,按照排序先后依次递补。对于符合条件而主动放弃相关学校推荐生测试资格的,考生和家长须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放弃推荐生资格。
2.在推荐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各班班主任牵头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本班“入围”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荐生”候选人。
3.各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按不超过省海中“推荐生”计划数的3倍,集体讨论确定“推荐生”候选人。5月13日前,推荐委员会须将“推荐生”候选人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三天。所有“推荐生”档案和“推荐生”申请表必须密封留存备查。
4.5月16日前,各初中校长将经公示合格的“推荐生”候选人,报中教科(提交“推荐生”信息汇总表及电子档案)。中教科汇总审核资格后,将名单交省海中。
5.5月18日,省海中对“推荐生”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地点在省海中。
6.考核结束后,省海中按初中学校推荐序列占60%权重和省海中考核序列占40%权重的办法进行合成排序,然后再以合成排序结果按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数确定“推荐生”名单,并予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如推荐参考的学生缺考,省海中应将原初中推荐序列中缺考考生去掉,重新依次排序,再合成排序。
同分情况处理办法:若在合成排序后出现同分情况,则根据省海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还出现分数相同时,则以初三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7.5月21日,省海中将经公示的“推荐生”名单报海安市教体局中教科审核备案,同时告知推荐学校。省海中考核过程材料必须密封留存备查。
(三)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报名、推荐、测试等工作程序
1.5月23日前,各初中采用省海中“推荐生”的工作程序,按不超过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计划数的2倍,组织推荐两校“推荐生”候选人,并报中教科。中教科汇总审核资格后,将名单交曲塘中学、实验中学。
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候选人必须是省海中“推荐生”之外的学生,且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之间不得兼报。
2.5月25日,曲塘中学、实验中学对两校“推荐生”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地点分别在曲塘中学、实验中学。
3.5月26日,曲塘中学、实验中学分别确定两校“推荐生”。操作程序、办法和要求与省海中相同。
4.5月28日,曲塘中学、实验中学将经公示的“推荐生”名单报海安市教体局中教科审核备案,同时告知推荐学校。考核过程材料必须密封留存备查。
(四)注意事项
1.省海中、曲塘中学、实验中学三所学校在推荐中,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出现“推荐生”计划空缺,不再替补。
2.“推荐生”在填写《“推荐生”申请表》时,应同时承诺将省海中、曲中、实中填报在相应投档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并参加中考。
3.为确保推荐生综合素质测试规范有序高效可信,由省海中、曲塘中学、实验中学和教体局共同拟定考试方案,并在5月8日前对外公布。海安市外专家命题,纪监部门全程监督。
五、“推荐生”录取办法
推荐生投档录取办法,详见《2019年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办法》。根据市教体局文件精神,作为省海中、曲中、实中“推荐生”加分投档的待遇仅限在省海中、曲中、实中规定的相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中享受(省海中“推荐生”加分分值为20分,曲中和实中“推荐生”加分分值为10分),其他投档录取批次中均不享受。
六、推荐工作纪律
1.推荐委员会要制订详尽的省海中、曲中、实中“推荐生”推荐工作方案,方案既要能贯彻市海安市文件精神,又要兼顾学校实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2.推荐委员会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荐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生质量。一是建立诚信责任制度。校长代表推荐委员会与教体局签订诚信责任状,推荐委员会其他成员与校长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学校还要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二是建立公示制度。学校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推荐方案、推荐结果都必须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三天,要让每个师生和家长知晓。三是建立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在本校参加当年中考,一律回避,不得进入推荐委员会,不得参与推荐工作。四是建立举报制度。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箱,接收学生及家长的书面举报,还要向社会公布学校举报电话及教体局纪监室、中教科电话。
3.推荐委员会要通过加强对省海中、曲中、实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宣传,以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主动查找和解决推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正确地化解出现的矛盾,要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
4.推荐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省海中、曲中、实中“推荐生”必备条件和学生的学业水平状况择优推荐,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推荐。严格按照海安市局下达的计划数,不得突破。
5.推荐委员会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序时进度,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推荐生”推荐工作。
6.推荐委员会要做好推荐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所有推荐材料档案一律封存备查(含公示小样和公示照片等)。
7.在推荐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

附件一:
2019年海安市 高中“推荐生”申请表
(此表由推荐学校留存备查)
(此表由推荐学校留存备查)
| 考 生 号 | 姓 名 | 性别 | ||||||||||||||||||
| 推荐学校 | 身份证号 | 体育考号 | ||||||||||||||||||
| 是否应届在籍在读 | 在推荐初中 就读时间 |
就读班级 | ||||||||||||||||||
| 联系人 | 家庭地址 | 联系电话 | ||||||||||||||||||
|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 道德品质与 公民素养 |
交流与 合作能力 |
学习习惯与 学习能力 |
运动与 健康 |
审美与 表现 |
创新意识与 实践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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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试成绩 | 生物测试等级 | 地理测试等级 | ||||||||||||||||||
| 学业水平状况 |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思品 | 历史 | 总分 | |||||||||||
| 初一学年末 | ||||||||||||||||||||
| 初二学年末 | ||||||||||||||||||||
| 初三上学期 | ||||||||||||||||||||
| 模考 | ||||||||||||||||||||
| 学生意愿及承诺 | 本人自愿申请为 “推荐生”,并承诺将该校志愿填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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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生测评情 况 |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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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推荐意 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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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学校诚信承诺书
我代表 学校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委员会向海安市教体局、本校初三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1.严格推荐条件。我校所推荐的学生均符合市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海中、曲中、实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中“推荐生”的推荐要求。
2.坚持公开推荐。我校省海中、曲中、实中“推荐生”的推荐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推荐条件公开,推荐人数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3.认真审查成绩。学校推荐委员会将认真细致的审查 “推荐生”的基本信息和各项成绩,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
4.严肃推荐纪律。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推荐。凡在推荐过程中审查失职或弄虚作假的推荐委员会成员、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学校(公章): 校 长(签名):
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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