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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海安市普通高中 “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00:00:00 浏览次数:

海教基〔2022〕22号

关于做好2022年海安市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含完中初中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南通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进县的通知》、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招生录取方案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将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70%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初中毕业生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实行实名推荐办法。每位学生只可以获得一所学校的“推荐生”资格。

二、“推荐生”必备条件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三项达A级,其余一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2B级(含2B)以上。

(3)属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读。

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二项达A级,其余二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2B级(含2B)以上。

(3)属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读。

三、推荐名额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公布的各县市招生计划确定,具体人数另行通知。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各初中学校须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推荐生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荐委员会”),负责择优推荐“推荐生”工作。

推荐委员会必须包括初三班主任和政教、教导、工会、纪检等方面的人员,还要邀请部分家长代表、行风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

推荐委员会负责制订工作方案,规范推荐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生质量。各校制订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在规定的时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要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单等方式让初三学生家长知晓。

各初中学校推荐委员会名单和具体工作方案,经公示后于5月25日前以“某初中推荐生工作委员会”的文档格式报海安市教体局基教科邮箱:hajcjyk@126.com。

(二)四星级普通高中“推荐生”报名、推荐等工作程序。

1.5月16日前,各初中“推荐生”推荐委员会在符合“推荐生”必备条件的学生中,主要依据三年学业水平状况(建议初一10%、初二10%、初三80%,初一、初二阶段以学年末测试成绩为依据,初三上学期期末和初三模拟考试成绩各占40%)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各高中推荐生分配计划总数的1.5倍确定“推荐生”候选人的“入围”人选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布,名单公布时不得出现考试分数,可标注A+、A、A-、B+、B、B-等综合等级,供学生自主申报相应高中推荐生时做参考。

2.5月20日前,各初中组织“入围”学生依次自主申请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资格,各高中推荐生不得兼报。各初中在推荐过程中,如出现推荐指标未用足,按照排序先后依次递补。对于符合条件而主动放弃相关学校推荐生推荐资格的,考生和家长须签字同意放弃推荐生资格。

3.5月24日前,在推荐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各班班主任牵头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本班申请“推荐生”资格的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荐生”候选人。

4.5月26日,各初中推荐委员会根据班级测评结果、学生学业水平综合序次,按本校各高中“推荐生”分配计划数,1:1分别确定四校“推荐生”,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宣传栏公示纸张规格不小于A3、字号不小于三号。公示情况照片要求连续三天,每天不少于一张,需带有时间水印,且有师生围看,与“推荐生”名单一起报送局基教科。各单位考核过程材料必须密封留存备查。

5.5月30日,各初中学校将经公示合格的各高中“推荐生”候选人名单,报教体局基教科(“推荐生信息汇总表”以“某初中某高中推荐生.excel”的文档格式报送hajcjyk@126.com)。由局分管负责人随机抽取各初中推荐生信息,交基教科比照信息库进行核查,抽查率不低于20%基教科审核备案后,将名单交相应高中。

(三)注意事项

1.在推荐过程中,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四所学校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出现“推荐生”计划空缺,不再替补。

2.“推荐生”在填写《“推荐生”申请表》时,应同时承诺将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填报在相应投档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并参加中考。

五、“推荐生”录取办法

推荐生投档录取办法,详见《2022年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办法》。根据市教体局文件精神,作为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加分投档的待遇仅限在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规定的相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中享受(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加分分值为20分,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加分分值为10分),其他投档录取批次中均不享受。

六、推荐工作纪律

1.推荐委员会要制订详尽的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方案,方案既要能贯彻海安市文件精神,又要兼顾学校实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2.推荐委员会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荐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生质量。一是建立诚信责任制度。校长代表推荐委员会与教体局签订诚信责任状,推荐委员会其他成员与校长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学校还要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二是建立公示制度。学校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推荐方案、推荐结果都必须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三天,要让每个师生和家长知晓。三是建立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在本校参加当年中考,一律回避,不得进入推荐委员会,不得参与推荐工作。四是建立举报制度。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箱,接收学生及家长的书面举报,还要向社会公布学校举报电话及教体局监审科、基教科电话。

3.推荐委员会要通过加强对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推荐办法,特别是政策调整部分的宣传,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主动查找和解决推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正确地化解出现的矛盾,要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

4.推荐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必备条件和学生的学业水平状况择优推荐,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推荐。严格按照海安市教体局下达的计划数,不得突破。

5.推荐委员会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序时进度,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推荐生”推荐工作。

6.推荐委员会要做好推荐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所有推荐材料档案一律封存备查(含公示小样和公示照片等)。

7.在推荐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接收礼金、礼品,不得接受与推荐工作有关的吃请,不得接受任何人情拜托。对在“推荐生”推荐、审查等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依照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负责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海安教育新一轮改革的平稳实施。各初中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周密筹划,宣传到位,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一:2022年海安市普通高中“推荐生”申请表

附件二:2022年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学校诚信承诺书

附件三:2022年普通高中“推荐生”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有关科室、各区镇教管办主任、教育助理。

 

附件一:

2022年海安市       高中“推荐生”申请表

(此表由推荐学校留存备查)

考 生 号

 

姓   名

 

性别

 

推荐学校

 

身份证号

 

体育考号

 

是否应届在籍在读

 

在推荐初中

就读时间

 

就读班级

 

联系人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道德品质与

公民素养

交流与

合作能力

学习习惯与

学习能力

运动与

健康

审美与

表现

创新意识与

实践能力

 

 

 

 

 

 

测试成绩

生物测试等级

 

地理测试等级

 

学业水平状况(以等级形式呈现)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思品

历史

综合等级

初一学年末

 

 

 

 

 

 

 

 

初二学年末

 

 

 

 

 

 

 

 

初三上学期

 

 

 

 

 

 

初三模拟考试

 

 

 

 

 

 

学生意愿及承诺

本人自愿申请为                 (学校)“推荐生”,并承诺将该校志愿填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师生测评情  况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推荐意  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2022年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学校诚信承诺书

 

我代表           学校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委员会向海安市教体局、本校初三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1.严格推荐条件。我校所推荐的学生均符合市局《关于做好2022年海安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中“推荐生”的推荐要求。

2.坚持公开推荐。我校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的推荐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推荐条件公开,推荐人数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3.认真审查成绩。学校推荐委员会将认真细致的审查 “推荐生”的基本信息、推荐资格和各项成绩,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

4.严肃推荐纪律。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推荐。凡在推荐过程中审查失职或弄虚作假的推荐委员会成员、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学校(公章):               校 长(签名):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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