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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3-09-13 00:00:0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进一步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方案>的通知》精神,1016日,县教育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在我校联合召开了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现场会。县教育局、县公安消防大队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我校钱俊元校长出席会议,田玉龙副校长代表学校作“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构筑‘平安校园’”的经验介绍。局直单位、乡镇中心初中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各乡镇安全监管员参加会议。

 县公安消防大队罗建勋大队长在会上要求全县各学校强化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开设消防常识课,开展消防演练活动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对广大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救能力,要严格规范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同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特别要加强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各学校要结合自身校园建筑结构和布局,针对现有的问题,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全面解决好消防设施短缺、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县学校消防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做出贡献。

县教育局仇宏官副局长就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首先,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构筑“防火墙”工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化消防模式。

其次,要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构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水平。

再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防火墙”工程的实效性,切实做到“提高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学校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学校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打造平安海安、推动海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与会人员观摩了我校消防宣传画廊、宿舍消防管理、教学区学生消防疏散演练,武警消防海安中队的官兵们为我校初一学生及与会人员作了灭火实战演习、灭火器使用操作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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