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中学举行法纪教育大会
9月19日下午,初一、初二、初三全体师生齐聚北校区操场,参加了海陵中学法纪教育大会。海陵中学校长丁义国,副校长严安、余红、仇建、徐培宏、盛正才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余红副校长主持,周平、陆华凯、刘益舟三位法制副校长依次给师生们做了法制讲座。
海安市司法局局长周平给学生们讲解了《民法典》的演变过程,让学生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意义,它既能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是一把标尺,规范每个公民的民事行为。初中生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也承担着法律规定的不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如每个人要关注“头顶的安全”,防范高空抛物伤害事故发生;饲养小动物也要规范管理,避免动物伤人。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都可依法维护权益。
海安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陆华凯,他提及学生乱用手机遭遇诈骗、毁掉学习的现象,结合自己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告诫学生千万不可以身试法。在校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时刻培养遵纪的自觉性,树立守法意识,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让法制意识根植于每个青少年成长的记忆中,并通过他们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从而让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水平提高。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益舟,从正确处理家庭、友伴、学校、社会四个层面的关系,强化法治规则意识的培养。父母作为监护人,承担着监护、抚养、教育的职责,作为子女要与父母正确交流、和谐相处。与同学相处时,要团结友爱,不能只讲私人义气。校园中如遇欺凌应牢记“三不原则”:不鲁莽,不以暴制暴,不做沉默的羔羊。在青少年社会化过程中,不得进出网吧、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出的场所。
三位法制校长结合初中学生的特点,用生动具体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广大师生做了精彩的讲座,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加强道德修养,提升个人品质,增强法制观念,学法守法,这样才能健康成长。
来自九(11)班的“海安市新时代好少年”黄畅,她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她说:新时代的青年,要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身边小事做起,养小德成大德,努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丁义国从传世做人谈起,列举了学生中一些不文明的表现,表明学校今后将会狠抓学校纪律,晾晒不文明行为,坚决抵制校园不文明现象。号召广大学生学习新时代好少年的优秀事迹,人人争做海陵中学好少年。
最后,徐培宏带领全体同学宣读“海陵中学品德修养十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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