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旗仪式】学习民法典 争做守法小卫士
本部升旗仪式

旗手介绍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的旗手是在初二年级期中考试中名列前茅的同学,他们是:1班冯昱荧、2班吴雨涵、3班陆彦霖、4班陈思源、5班周吴滔、6班祁紫航、7班丁宥然、8班顾晓晴、9班束海源、10班冯培钧、11班李兴诚、12班欧阳毅夫、13班郭酃一、14班李沅澄、15班周鑫琪、16班杨梓浩。
他们,刻苦自律,用努力书写青春;他们,脚踏实地,用责任肩负使命。他们在学习征程中不畏挑战、勇往直前,凭借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持之以恒的努力,实现了学习成绩的显著提升。他们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有志者,事竟成”的深刻内涵,为全体同学树立了积极进取的榜样。让我们向他们学习!
国旗下讲话

(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法官助理 罗雨闲)
学习民法典 争做守法小卫士
——在海陵中学国旗下的讲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法官助理罗雨闲,很高兴能够有这次机会跟大家进行学习交流。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学习民法典 争做守法小卫士》。在校园生活和日常实践中,我们难免会遭遇一些困扰:被同学起恶意绰号、压岁钱被家长擅自使用、网购商品货不对板……当这些情况发生时,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答案就藏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这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典,为正处于成长关键期的初中生撑起了坚实的法律保护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据着基础性地位。它就像一位无声却可靠的守护者,自我们还在母体之中,便开始发挥保护作用。依据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从呱呱坠地到成长为朝气蓬勃的少年,民法典始终陪伴在我们身边,为人生的每个阶段保驾护航。
在校园生活中,它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任何同学都不能故意伤害他人;它守护我们的财产权,未经允许不能随意拿走他人财物;它捍卫我们的人格尊严,禁止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或进行其他形式的人格侮辱。在家庭生活领域,过年收到的压岁钱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家长可以基于监护职责可以代为保管,但无权随意挪用。当我们参与社会活动时,民法典也时刻守护着我们的权益。网上购物时,我们便与商家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若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商家退换商品或给予合理赔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到霸座行为时,民法典明确规定旅客应按车票载明座位就座,为我们维护乘车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这些规定不仅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更教会我们如何尊重他人、保护自己。
所以,学习民法典,对我们初中生来说同样至关重要。它就像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成长的道路,帮助我们明辨是非、区分对错。当我们掌握了法律知识,就能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同时,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正义得到伸张。
那么,我们该如何学习民法典呢?首先,要认真上好每一节法治课,仔细聆听老师的讲解,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其次,可以通过阅读法律漫画、观看普法动画片等生动有趣的方式,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还可以和家人、同学分享学习心得,在交流中共同进步。
同学们,“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意识,要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以民法典为指引,做一个明事理、守规矩、懂法律的新时代好少年,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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